根據《國家治安巡邏(luo)車(che)使用(yong)(yong)管(guan)(guan)理規定》文件的(de)內(nei)容,結合(he)實際情況,對巡邏(luo)工作的(de)紀律要求明確(que),并采取有效措施,確(que)保《社區安全巡邏(luo)車(che)使用(yong)(yong)管(guan)(guan)理規定》得到(dao)落(luo)實。以下是管(guan)(guan)理規定:
電動(dong)巡邏車使用管(guan)理規定
一、管理條例
1.指(zhi)定電動巡邏車負責使用和管理。
2.本巡邏車遵循專車、專人、安全操作的原則,對(dui)公(gong)安巡邏車進行嚴格管理。
3、巡邏車日常維(wei)護、修(xiu)理、加油(you)等事項應由指(zhi)定負責人(ren)辦理。
4.所有公(gong)安(an)人員(yuan)積極(ji)配合調度使用公(gong)安(an)巡邏車。
二、車輛管理規定
(一)、使用規定
1、指定人員(yuan)可以(yi)駕駛,并有(you)駕駛證。
2、使(shi)(shi)用(yong)保(bao)安(an)巡邏車必(bi)須向指定人員申請(qing)或經批準(zhun)才(cai)能使(shi)(shi)用(yong)。
3、駕駛安(an)全巡邏(luo)車必須嚴格遵守(shou)交(jiao)通法規和操作規程(cheng)。
4.面對(dui)突(tu)發事故第(di)一時間啟(qi)動(dong)報警,第(di)一時間到達現場(chang)。
5.處理事故時,巡(xun)邏車(che)應停放在(zai)安全的位置,人走時車(che)應熄滅(mie),鑰匙應隨時攜帶。鎖好剎車(che),關(guan)上(shang)門窗(chuang)。
(2)、管理規定
1、未(wei)(wei)指(zhi)定人員嚴(yan)禁使用安全(quan)巡邏車(che);未(wei)(wei)經(jing)主管(guan)領導(dao)或綜合(he)管(guan)理辦公室主任同意(yi),嚴(yan)禁駛出保安巡邏車(che);
2.暫停使用時(shi),保安(an)巡(xun)邏車必須停放在(zai)辦公車庫內;外出或巡(xun)邏時(shi)嚴禁隨意載人。
(三)車載電器使用規定(ding)
巡邏時一般要(yao)打開車頂警(jing)示燈;沒有(you)緊急(ji)情況時,嚴(yan)禁報警(jing);沒有(you)業務(wu)需(xu)求不(bu)要(yao)用擴音(yin)器。
(4)、維護規定
使用前應對巡邏車進行徹(che)底檢查,如有問題或(huo)(huo)故障應及時(shi)反饋給(gei)維(wei)修人(ren)(ren)員或(huo)(huo)相關技術人(ren)(ren)員,以(yi)便及時(shi)清洗(xi)和維(wei)護車輛。每天(tian)做好保養記錄。
三、注意事項
1、在巡邏或工作中發生交(jiao)通事故,按法定程序處理。
2.無證駕駛(shi)應當對交通(tong)事(shi)故負責,并全額(e)賠(pei)償事(shi)故損失。人為損壞的,除全額(e)賠(pei)償維修費用(yong)外,按有(you)關(guan)規定(ding)進(jin)行經濟和行政處罰。